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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违反行政诉讼法的婚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4

  经过调查,妹妹刘团梅发现赵桂枝在结婚证上登记的身份证号,竟同时存续3桩婚姻记录,也就是说她和3名男子结过婚,且没有离婚。而盲人哥哥刘未锁是她的第三任丈夫。

  今年4月,刘未锁将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告上法庭,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依据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区民政局在审查赵桂枝提交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时,对其户口簿涂改部分和身份证号码未能严格审查核对,在其户口簿上无身份证号的情况下,准予其办理结婚登记,致使本案主要证据不足。赵桂枝于2004年12月6日与案外人王栓明结婚,而区民政局在未查明其婚姻状况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和《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由在场人帮助填写,且在审查表中有多处未填写内容,违反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导致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作出判决,撤销杏花岭区民政局2005年8月29日颁发给赵桂枝、刘未锁的结婚证。

  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的盲人刘未锁,最近一看到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下的判决书,就格外激动。经过其和家人两年多的艰难奔走取证,该院近日一审判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行政违法,撤销了杏花岭区民政局2005年8月29日颁发给他和有重婚嫌疑女子的结婚证。

  今年61岁的刘未锁是一位盲人,上世纪60年代参加工作,在省城民政系统一家纸盒厂就业。父亲去世后,一直靠两个妹妹照顾。因为残疾,直到2005年年近花甲,他才和一位外地女子赵桂枝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登记结婚。而不知为何,他结婚的事一直瞒着已经出嫁的两个妹妹。一次妹妹为他收拾家时,才发现床头柜里有一张哥哥的结婚证,感到很惊讶,赶忙询问哥哥,但没有得到哥哥的具体回答。2005年10月13日,新婚不到两个月的刘未锁遭遇车祸,被送往太原市中心医院进行手术,医院却找不到家属签字。妹妹刘团梅赶到时,手术已在医院院长签字后进行。手术后需要照料,嫂子也一直没有出现。这让刘未锁对新婚妻子赵桂枝心生不满,也让妹妹刘团梅心存疑虑。为了哥哥,刘团梅开始寻找和刘未锁登记结婚的女子赵桂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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