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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商务部主办的《国际商报》援引一名部委官员的话称,中国《反垄断法》可能在2007年7月份或8月份正式出台。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郭京毅在近日召开的“2006民营企业对话世界500强”论坛上透露了这一讯息。
中国国务院已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反垄断法草案》,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反垄断法草案规定,若参与合并的所有经营者在全球范围内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并且参与合并的一个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超过人民币8亿元,则参与合并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草案还规定,中国将对达成具有垄断性质协议的公司处以罚款(金额从相当于公司上年销售额的1%至10%不等),并没收这类协议带来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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