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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中青少年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青少年的民事权利义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关于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即人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只有具备了权利能力,才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才能作为主体参加民事活动,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权利能力因自然人死亡而终止。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生而具备权利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人都能正确地运用权利能力。自然人必须具备成熟的理智,能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才能在民事活动中维护自己的利益。民法设立行为能力制度,其目的在于:首先保护未获成熟理智者的利益,使之不因自己的轻率行为而蒙受损失;其次,维护交易秩序,将未获成熟理智者排除在其能力不能承担的民事活动之外,以免影响与其发生法律关系者的利益。

确定自然人有否权利能力的标准主要是年龄。这个角度看,青少年一般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是,16周岁以下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幼童,则可确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部分承认或不承认其行为能力。但他们所接受的奖励、赠与、报酬等法律行为,法律则承认其有效,任何人不得以其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2.关于监护的问题

监护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是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力得到实现,从而自下而上和发展的义务性制度。

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可以看作是亲权制度的补充或延续。因为未成年人通常处于父母的亲权保护下,只有在其父母已经死亡或丧失行使亲权的能力时,才由父母以外的亲属或非亲属担任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常是:①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②经批准的关系密切其他亲戚、朋友;③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上述监护人的排列是按顺序的,同时确定监护人还需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代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同时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以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失应负的赔偿责任。

此外,监护人可以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侵权行为需要负民事责任的,应由监护人承担,但委托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亦应负连带之责。

3.关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问题

民事责任即侵权的民事责任,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失而产生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债权民事责任的主观构成要件之一是:承担责任的人,必须是有责任能力的人,这种责任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如果实施违法行为人属责任能力人(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由其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即各国立法和司法的通例,“无责任能力者无责任”。

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的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民事责任该如何认定,又该由谁承担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中,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犯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第二,夫妻离婚后,未成年人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被监护人造成对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第五,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岁,并有经济能力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不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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