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4
经审理,被申请破产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万余元,资产负债率为%,符合破产条件,本院已于年月日宣布公司破产,自破产之日起公司丧失管理处分其资产的权利,由清算组接管企业。 特此公告
×××人民法院年 月 日